剛買來—部手機沒幾天,同款手機降了價,商家到底有沒有義務返回差價?相關部門表示,除非有商家不調價的書面承諾,否則維權很難?!?br />
市民周女士于10月4日在城區(qū)沔陽大道某手機賣場購買一部品牌手機,當日正值十一活動期間,她以658元買下。“當時售貨員還表態(tài)說近期不會降價。”5天后,周女士卻發(fā)現該手機已降價至599元。周女士感覺被欺騙,找到商家討說法。而商家表示,手機調價是廠家要求的,差價不能退還。
10日下午,記者找到這家賣場。一售貨員證實,該品牌手機是7號降的價。
工商和物價部門工作人員表示,手機屬市場調節(jié)價產品,商家有權降低某種產品的價格以達到促銷的目的,并不違規(guī),沒有義務返還差價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,若擔心類似情況發(fā)生,可要求商家提供不調價的書面承諾。(鄧一凡)